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协会简讯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召开2017年第二次会长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7-11-11 12:15:26 阅读次数: 10576 来源: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

微信图片_20171113120519.jpg

11月10日下午,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2017年第二次会长工作会议在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协会会长、在呼地区的副会长、协会咨询专家、秘书长及协会学专委负责人1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协会秘书长郗志杰主持,会议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讨论会议材料,二是秘书长郗志杰汇报协会2016、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三是会长周玉树作总结。讨论材料包括:1.2017年协会年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2.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发展报告》写作框架;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

微信图片_20171113120524.jpg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院长周玉树

微信图片_20171113120529.jpg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咨询专家王润拽

与会人员对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积极发言,协会会长周玉树根据大家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总结:

一、2017年年会的具体安排:

时间:12月26日至27日(一天半)

地点:呼和浩特市天和大酒店

内容:26日上午举行大会开幕式及相关领导讲话;下午邀请国内知名教育法治专家、上海行初教育服务机构创始人、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首席业务顾问李春光做专题讲座;27日上午为各层次民校经验交流发言。

二、确定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发展报告》写作框架。根据2015年发展报告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我区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对数据进行更新、对内容进行增改。

三、确定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稿。该建议稿是根据10月27日协会组织副会长单位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后学前专业委员会、呼市民办教育协会、还有一些学校校长又向秘书处反馈了一些意见建议,协会咨询专家根据大家的建议,结合辽宁省、安徽省出台的文件、还有辽宁在出台正是文件前的征求意见稿,经过认真的研究整理出来的。此次会议上经过再次讨论,最终确定的意见建议,以协会正式文件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2017年第二次会长工作会议圆满结束,协会将进一步统筹规划,充分做好年会前准备工作,保障2017年年会成功顺利举行。

 

 

责任编辑:徐嘉彤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简介

组织机构

  • 会长:周玉树
  • 常务副会长:许志勇、魏山虎
  • 副会长:左胜利、赵晓峰、张智勇、
  • 郝金良、成家、孟宪龙、苏德华
  • 张桂英、刘荣建、潘玉蓉、纪威宇
  • 郝建军、李淑芬、包广才、赵伟
  • 石彩霞、赵幼琨、王德才、孟昭阳
  • 张凯飞、马国柱、高昕、刘晨霞
  • 侯泽龙、孟保和、刘根、汲国威
  • 刘仕诚
  • 秘书长:郗志杰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