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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周玉树在协会2017年年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12-29 12:45:10 阅读次数: 12597 来源: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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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院长周玉树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

大家好!

今年年会的主题是“抓党建 促规范 推动自治区民办教育稳步发展”。今天我讲三个问题:第一是政策形势;第二是协会工作;第三是对明年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政策形势

(一)民办教育的第三次“大洗牌”

在一次全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大会上,国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民办教育处处长顾然在回顾国家民办教育立法三个阶段的时候,她提出:三次“洗牌”的观点。顾然处长说上世纪90年代国家教育部制定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反对的声音比较多。后来事实证明,这一法规的出台对民办教育的发展起到了规范促进作用。2003年,全国人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当时也出现了很多不同的声音,但实践证明这一法规的颁布促使我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2016年,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修订,将民办教育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巨大的争论,褒贬不一。顾然处长认为,几年以后还会被证明这次修法对民办教育是有巨大促进作用的。目前,国家教育部正在制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国家民办教育政策法规的每一次大的调整,都会出现一次民办教育发展的大的“洗牌”。有的民办学校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发展上去了;有的民办学校,认不清形势、抓不住机遇,慢慢的滑落下来,甚至停办倒闭了。

以内蒙古民办中小学发展为例,十四五年前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都有办学规模较大、条件很好的学校。但是,后来有的被政府收购了,有的逐步的垮掉了。十年前,内蒙古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10所,经过几年的发展,有1/3的学校停招或接近停招。当然,近几年自治区也发展和兴办了一大批办得好的幼儿园和短期培训学校,这些民办教育机构适应市场需要,如雨后春笋般的蓬蓬勃勃的发展起来。市场经济大浪淘沙、有起有伏,这是一种新的常态。

(二)加强党建——十九大之后中国民办教育的鲜明特征

前一段时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会议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用“八个明确”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其中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民办教育是属于非政府投资的教育实体,公办学校由国家选派党的干部,对学校加强领导和监督。民办学校绝大多数没有上级党委指派的党的组织或干部,这就面临着一个“怎样让党放心”的问题。《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民办组织机构的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所有民办学校无论大小都应主动的成立党组织。同时,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团的组织、工会组织,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和监督。今年全国民办教育年会总共有7位同志发言,其中有2位同志重点讲的就是学校的党建问题。这既是民办教育发展的清晰信号,也是鲜明的特征。

(三)规范管理——十九大之后民办教育发展主旋律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十八大报告提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十年的时间用词的变化体现了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深刻变化。

过去,民办教育大多处于初创和发展阶段,国家更多的是采取鼓励支持的政策。时至今日,全国民办教育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在鼓励支持的同时,进一步提出规范管理的要求,这是国家民办教育政策的一个重大转变。

(四)安全第一 ——民办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

安全问题是一个老问题,常讲常新。国家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意味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这一重大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在这社会大变革时期,安全工作是民办教育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民办教育的安全工作既包含着消防安全、水电暖安全、餐饮安全、师生安全等,同时又包含着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安全。有的学校因供暖事件,导致停办;有的学校因师生举报告状,导致被教育行政部门列入“黑名单”;有的幼儿园因老师虐童事件,媒体曝光后学校逐步走向“下坡路”;还有的学校因招生等问题发生群体性社会事件,导致停办。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2016年上半年,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安全方面的文件就有50多份,可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行业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二、协会工作

(一)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今年10月,自治区教育厅拟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协会立即组织了不同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各盟市的副会长单位共27人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我们还特邀了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参与座谈。

11月初,我们再次组织召开会长办公会,将大家的建议进行讨论,认真研究整理出了《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对我区〈实施意见〉的修改建议》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二)协助自治区政协调研区内外民办高等教育

今年5月初,自治区政协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的《自治区2017年度政协协商计划》和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安排,由自治区政协陈羽副主席、郑福田副主席带领自治区政协部分常委、委员,相关专家学者,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有关同志,赴呼和浩特市6所民办高等院校就我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进行调研。

5月下旬,郑福田副主席带领调研组赴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达地区浙江省,考察了4所高等院校,认真学习浙江省民办高校办学的成功经验、查找我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回来后撰写了推动我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调研报告,报告引起自治区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10月26日,自治区政协组织召开“促进我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协专题会议,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白向群出席了会议。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王惠忠、发展规划处主持工作副处长海丽斯也参加了会议。会上,我汇报了我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增加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的和林新区建一个民办高校教育园区、财政增加民办教育投入三项建议。北方职业技术学院乔子荣院长也代表高职院校发了言,白向群副主席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给予明确指示,我们期待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三)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今年6月,协会申请到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和谐家庭及家风家教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该项目为丰富协会会员单位的家长学校、家长课堂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聘请了全国著名的家庭教育专家、心理学专家及我区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老师,先后在呼和浩特市和锡林浩特市的民办学校中开展了43场关于家庭教育方面的专题讲座。受到了学校、家长、学生的欢迎、好评和认可。

(四)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

今年协会在民办教育研究方面出了一些成果。2月份,协会研究的《内蒙古自治区民办高校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内蒙古自治区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分别在自治区社科联北疆智库连续刊登。 

6月份,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内蒙古社科联组织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暨呼和浩特地区社科普及周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内蒙古德德玛艺术学院的马头琴演奏、巨人学校的机器人展示都受到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好评和认可。

11月份,协会获得中国家长节组委会评选的“2017中国家长教育金推手奖”。

(五)提高服务会员单位水平

今年,协会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会员单位的水平。主要通过开展论文评选活动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学术水平;开展一封家书征文的公益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分类管理关键事项实操培训班;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评选了10名协会优秀联络员等方式,利用协会官网、官微服务于会员单位。及时发布有关民办教育的最新政策及动态,做好教育信息交流服务工作,宣传各校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教学经验以及正能量的课外活动。 

三、明年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民办教育发展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贯穿民办教育发展全过程,确保十九大精神在民办教育领域落地落实。

(二)规范办学,注重安全,全面加强自身的内涵建设

当前,我区民办教育内部管理正逐渐向科学化、规范化转变。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加强科学管理,从人、财、物、时间、信息五大方面使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依法治校。聘请真正的教育专家担任校长,职责权利统一,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工作;建立一个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同时,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探索个性化教学途径,走特色办学之路,全面加强自身的内涵建设。

(三)倡导全区优秀的民办学校进行行业自律

2015年,我区民办教育协会在会长工作会议上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公约》中,我们提出了:诚信招生,合理收费;视质量如生命;切实做到稳定安全;保证师生合法权益;保证财务运行安全;加强交流,共同发展这几条。我们还是希望全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

(四)呼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确保民办高校招生比例

今年,协会印发了2017年度民办教育发展报告,经过对教育统计数据的分析,自治区民办教育中,中职、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与全国发展水平相当;民办高等学校、民办中小学明显滞后。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在全国排倒数第一,这一现象说明我区民办高等教育与全国发展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

自治区人均GDP在全国是排在前十位的,而民办高等教育在全国排在后面。我区的民办高校发展与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民办中小学也相对滞后。民办高校发展跟不上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方面是民办高校本身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队伍等方面确实存有很大的差距;另一方面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划拨的招生计划偏少,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自治区划拨给民办高校的招生计划只占全国平均数的1/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四章第四十二条提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这就是俗称的高等教育发展要“两条腿走路”。全国平均每4个大学生当中,就有1个是来自民办高校的学生。内蒙古是16个大学生当中,才有1个是来自民办高校的学生。在国家创办双一流的高等学校和专业的过程中,同为边疆民族地区的云南和新疆,虽然经济的发展水平不如内蒙古,但这两个省区都分别有一所大学进入全国一流大学建设行列,内蒙古只有一个专业进入了这一行列。这说明没有民办高等教育的竞争,公办高校的发展也容易没有生机和活力。

公办高校是由政府批准办学的,民办高校也是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两者都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手心手背都是肉”,民办高校也是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孩子”。我们希望得到同样的“阳光”和“雨露”。目前我区1/3具有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已经倒下去或即将倒下去,每个学校倒下去都会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和负面效应。我们不希望有再多的民办高校倒下去了。

近几年,主要的几所民办高校大兴土木,认真改善办学条件,我们希望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能够看到民办教育发展的正能量,给予招生政策方面的扶持。目前,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每所学校都有3000人左右的空闲房舍与设备可供办学,我们希望党和国家关于民办教育政策的“春风”多往内蒙古民办高等教育的“玉门关”上吹一吹。

(五)协会工作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只有3名,工作量很大。今年协会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行业服务的作用,增强了民办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沟通、民办教育与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明年,协会又安排了很多的工作计划,希望大家能够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共同将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这个平台经营好,一起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努力。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徐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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