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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09-14 15:15:19 阅读次数: 7438 来源: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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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的设置和审批行为,自治区教育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经过第一次对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意见征求后,委托我协会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第二次意见和建议的征求。

9月13日下午,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各盟市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举办者40余人在呼和浩特小伦敦英语学校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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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刘星成

会上,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刘星成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制定的背景和依据,并对参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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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胜利教育校长左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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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创奇教育校长郝建军

与会人员对“设置标准”的条款进行研究讨论,大家结合办学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发言,建言献策,会后由秘书处统一整理汇总各机构意见建议反馈教育厅。协会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民办学校提供发声的平台,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徐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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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长:周玉树
  • 常务副会长:许志勇、魏山虎
  • 副会长:左胜利、赵晓峰、张智勇、
  • 郝金良、成家、孟宪龙、苏德华
  • 张桂英、刘荣建、潘玉蓉、纪威宇
  • 郝建军、李淑芬、包广才、赵伟
  • 石彩霞、赵幼琨、王德才、孟昭阳
  • 张凯飞、马国柱、高昕、刘晨霞
  • 侯泽龙、孟保和、刘根、汲国威
  • 刘仕诚
  • 秘书长:郗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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