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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关键词回顾民办教育发展四十年

发布时间:2019-03-20 15:09:36 阅读次数: 32426 来源: 中国民办教育

从1978年到2018年,中国民办教育走过风雨兼程的40年,其间,有繁华也有失落,有执着亦有彷徨。我们用十个关键词,对民办教育40年发展历程进行简要回顾,追寻那些事件、人物与话语带给我们的触动和启发。

1、破冰

1978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专门人才的需要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接受教育的愿望,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完全禁止的态度有所缓和,民办教育的发展开始破冰,但由于名分未定,发展举步维艰,此间出现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大多为文化补习性质的培训机构。

就在这一年,时任北京师范学院讲师的李燕杰与同事四处奔走,开始筹建一所民办的社会大学,帮助长年在外做地质工作的青年人自学、提高。这也就是后来邓小平亲笔题写校名的“北京自修大学”。李燕杰表示:我们多办一所大学,中国就可能少开一所监狱;加快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应该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2、名分

1982年,《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立了民办教育的地位,民办学校终于有了正式的名分,也为此后民办教育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984年,因为一场火灾受伤在医院整整躺了三年的郑州大学教师胡大白在报纸上看到“公民个人办学教育”的法律依据,感到异常兴奋。

不久,胡大白第一个辅导班在郑州四中的一间破音乐教室诞生了。以这个辅导班作为基础,胡大白创立了黄河科技学院,经历了30余年发展,黄河科技学院目前已经发展为在校生逾两万人、教职工近两千人的大型民办本科高校。

3、繁盛

1992 年初,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为民办教育的繁荣发展创设了良好的环境。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发布,《纲要》指出,要“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并提出了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

在新的形势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1992年9月,曾经做过小提琴手、电视编剧和导演的卿光亚,在父亲的支持下,在都江堰创办了光亚学校并任校长,获得改革开放以来,现代中国的第一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6年后接受采访时,卿光亚回忆说:“起初我们很怕招不到学生,自改革开放以来,现代中国还没有过这样一所真正的民办学校,而且收费不低。后来我们发现自己远远低估了家长们对教育改革的渴求。”

4、规范

上世纪九十年代民办学校的蓬勃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办学风险。1997年,一篇题目为《民办大学:能否摆脱囚徒困境》的文章引发了关注。文章通过对民办大学在校学生的采访,揭示了办学过程中一些令人担忧的状况,比如教育设施严重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招生不实宣传等等。

就在同一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带有规范性质的民办教育行政法规,在确认社会力量办学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的基础上,也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社会力量办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条例》中明确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从收费管理、财务制度建立、财产的使用和管理、财产的归属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必要的措施。

5、立法

2002年,千呼万唤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终于出台,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公益性质,同时对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基础方针、扶持政策、规范管理等作出法律规定。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教育事业和发展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6、春寒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对一些规定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但由于其中 “公办名校办民校”的挤压等原因,民办教育却并未获得期待中的蓬勃发展。

时为南风窗记者的张立勤在调查多所民办学校后,写下了如下的文字:2004年,中国民办教育出现了被业界称之为“倒春寒”的不寻常现象。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河南、山西、山东、四川等地的民办学校正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萎缩,大约三分之一的民校破产倒闭,相当一部分学校生源锐减后处于风雨飘摇的危境。

在这一期间,大量的民办学校、教育集团如南洋教育集团、光华教育集团、临沂双月园学校等倒闭、萎缩,引发社会关注。

7、分类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指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并首次提出“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

温州成为率先推行分类管理的试点。2011年10月,温州市出台《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9个组合配套文件,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着力构建区分合理的民办教育公共政策体系,重建制度,拓展民办教育发展空间,令全国瞩目。

8、上市

2012年,《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从教育内部解决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难题。此后,一大批民间资金进入民办教育领域。此后的几年间,在海内外资本市场上,掀起了基础教育集团上市的热潮。

2015年海亮教育在美国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挂牌上市,成为中国民办基础教育在美国上市的“第一股”。

2016年,成实外教育有限公司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作为国内第一家全日制学校教育集团在香港上市。此外,宇华教育、睿见教育等基础教育集团,也相继上市。

9、修法

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决定,国务院随后下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办、教育部等也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顶层框架基本形成。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营利民办”。

10、选择

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公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送审稿》以新民促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若干意见》为依据,对实施条例作出较大调整,进一步增加和明确了扶持政策,并在完善设立与审批制度、保障办学自主权、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规范培训教育机构等作出规定。

送审稿就非营利性学校的并购重组、变相盈利和关联交易等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实施集团化办学机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送审稿》的公布引发教育股大幅下挫,如何进行选择,也成为诸多民办学校迫在眉睫而且必须审慎面对的问题。民办学校已经进入到分类管理时代。 (汪洵)

 

责任编辑:徐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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