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0 13:09:38 阅读次数: 6449 来源: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
近年来,阿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资民办学前教育和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公办学前教育与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良好局面初步形成。现将近几年阿盟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我盟民办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全盟共有民办学校(教育机构)2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0所,有1651名幼儿, 教职工 158人,固定资产总值2495万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0所,教职工126人。固定资产724.4万元。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普及和提高广大青少年英语水平和艺术素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做法与经验 (一)重扶持,促发展。我盟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日制民办幼儿园在征用土地、免征城建配套规化费、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园同等政策。2013年为一所民办幼儿免费划拨土地7000平米,扶持资金600万元,民办园教师在表彰、奖励、考核与公办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园教师在职培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列入教育行政部门议事日程。 2.允许民办园按教育成本收费,收费实行备案制。可采取股份形式筹措办学资金,可接纳社会捐资和学生家长对学校建设的赞助,专项用于校舍建设与设备添置。 3.教育行政部门选派公办学校教师去民办学校任教,工资由政府发放,同时,协助学校招聘大中专优秀毕业生去民办学校任教。2012年,阿左旗为巴润镇新苑农村幼儿园选派3名教师,一名保安人员支教,根据布局调整的要求,撤并了当地一所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园合并,公办园内的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玩具等全部以捐赠形式交民办园管理。 4.2012年开始,阿盟户籍民办园在园幼儿,享受免保教费、免费提供基本读本和蒙语授课幼儿补助伙食费政策。免保教费标准为200元/生.月,免费提供基本读本标准为100元/生.年,蒙语授课幼儿补助标准为1584元/生.年 5.2014年年初,阿盟盟委、行署下发了《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阿党发〔1〕号)的文件。明确积极支持民办教育,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事业。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认真落实国家规定民办幼儿园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原则,提高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由各级财政按每生每年100元标准用于玩教具和保教设施等补助。对园舍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的支持,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人才储备教师。保障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完善民办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民办学校管理。 (二)抓管理,促规范。我盟始终坚持“在发展中抓管理,在支持中抓管理”的理念,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规范管理。在外部规范方面,对民办教育招生广告、收费退费、教师管理、办学活动、资产管理、财务票据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严格执行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制度和年度财务审计制度,鼓励民办幼儿园进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在内部规范方面,各民办幼儿园较好地执行了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基本做到了学校投资者与学校管理者分离,责、权、利分明。 (三)求质量,促提高。我盟坚持对所有全日制民办幼儿园进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从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财务管理、招生与收费行为等方面加强督查与指导,促进其办学水平的提高。各民办园也采取多种措施,着力保证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至今,部分民办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已在所在地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成为家长的首选之一。 (四)争取资金扶持,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我盟在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注入教育领域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提高办学水平。2012年,争取到自治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99万元,改善了两所民办幼儿园校舍条件。2013年阿左旗政府免费划拨土地7000平米,上级扶持资金664万元为蒙特梭利幼儿园筹建新园(自筹1100万元),2014年秋季将投入使用。2013年通过学前综合奖补对蒙特梭利和育英幼儿园分别奖励了32万元和20万元,争取扶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分别对乌斯太幼儿园82万元、贝贝双语幼儿园75万元和巴润镇新苑幼儿园5万元进行了扶持。其中乌斯太镇幼儿园新园共投入近300万元进行了改建,极大的改善了办园条件。通过对民办学校进行督查、评估、指导,目前,已经形成几个规模较大、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学校(园),布局更加规范合理。 三、目前民办教育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 我盟民办教育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无证办学现象屡禁不止。我们对不具备办学资格的无证民办教学机构行了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办学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但往往是教育行政部门“前脚走、后脚又办起来”,或者是撤了这个,那个又办起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大多都是租赁校舍,个别学校设施设备不足,无室外活动场地,不能满足教学的正常需求。个别幼儿园基础建设和设备简陋,教具、玩具及幼儿读物严重缺乏,信息化教学设备短缺,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重,教学质量及管理达不到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还需进一步规范,依法管理。 (二)师资力量薄弱。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较低,有些幼儿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没有参加教师岗位培训,教学方法简单,重知识学习轻习惯培养,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重。 (三)管理水平低下。有的民办学校存在管理不规范、水平低下、乱收费等现象。收入的资金在分配、使用上不够完善,投入到学校可发展的资金很少或者几乎没有,这不利于民办学校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的资金是否合理支出难以监督。 (四)是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不规范。家族式管理现象普遍,教学管理不正规,没有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教学。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之间互相诋毁、恶意竞争。 四、今后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对策与举措 (一)积极落实盟委、行署下发的1号文件精神,,鼓励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切实帮助民办幼儿园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适当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支持力度,全面扶持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自主权。对民办幼儿园在收费标准上体现出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允许水平层次、成本投入各不相同的民办幼儿园适当拉开收费差距。给予民办幼儿园在招生、评先、参赛、奖励、参加会议、组织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权利,构筑民办教育生存与发展的良好空间。 (二)加强舆论和宣传。大力宣传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办好民办教育对于扩大我盟教育规模、提升教育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具有积极的意义,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氛围和环境。 (三)加强民办学校自身建设。民办教育机构必须树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指导思想,在理性管理的基础上,实施人性化管理。通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铸造品牌学校。指导各民办学校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品牌,增强办园实力。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阿拉善盟民办学前教育任重道远、大有可为。我们相信,只要政府、社会以及民办教育机构自身的共同努力,民办教育必将迎来又一个春天! 阿盟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