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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的九个方面

发布时间:2022-08-31 16:52:42 阅读次数: 866 来源: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面向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主要包含九个方面:

(一)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情况。重点对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情况,党组织设置情况,学校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情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党组织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发挥作用以及民办学校意识形态管控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

(二)民办学校举办者资质。重点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法人资格和民办学校擅自变更举办者行为等方面进行排查。
(三)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财务管理情况。重点对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财产以及办学积累等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举办者侵占、挪用、抽逃学校财产情况,民办学校租用、使用国有资产情况,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非闲置国有资产办学情况,会计制度依法依规建立情况,财政性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非法集资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
(四)民办学校学费收取使用情况。重点对民办学校收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收费使用等收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排查。
(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重点对民办学校招生规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录取过程、招生宣传等方面进行排查。
(六)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情况。重点对民办学校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情况及教育部门学籍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
(七)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对民办学校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校舍抗震设防,消防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应急预案建立等方面进行排查。
(八)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情况。重点对民办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劳动合同签订、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
(九)民办学校参加年检及年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对民办学校按规定提交年检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情况,年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
 
信息来源: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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