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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区民办院校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19:50:55 阅读次数: 5993 来源: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

各盟市民办教育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传播、普及社会科学知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社科联共同主办的第十届社科普及活动周拟于2016年6月12日—18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作为新加入社科联的民间社团,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将积极参加这一活动,同时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区民办院校(幼儿园)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以加强社科知识在我区民办院校中的普及,提高师生人文素养,扩大民办学校开放度和影响力。为使首届活动周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现将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时间:拟于2016年6月12日—18日举行。启动仪式拟于6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及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同时拉开,届时将举办以广场咨询为主的各类活动。会员单位可去启动仪式现场进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活动周主题:本届活动周将围绕社会科学工作者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智尽责开展各类活动。请各民办院校(幼儿园)根据自身特点及优势,紧紧围绕活动周主题,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确定各自活动项目。
 
  三、活动形式:各民办院校(幼儿园)可以参加活动周期间的广场咨询、社科普及讲座、“五进”活动等。活动形式不拘一格,提倡创新。
 
  四、活动报送方式:
 
  1、请各盟市民办教育协会、各会员单位将社科普及活动周期间拟开展活动的情况于2016年3月3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见附件)
  2、活动结束后,把活动现场照片及文字报道(300-500字)发送到协会邮箱内。
  联系人:徐嘉彤
  联系电话:0471—2857017    15754910520
  电子邮箱: nmgmbedu@163.com
 
  附件:第一届全区民办院校(幼儿园)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项目安排表(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
2016年3月23日 

 

 

(以上内容由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徐嘉彤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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