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4 14:59:41 阅读次数: 5748 来源:
11月10日至11日,由内蒙古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在呼和浩特举行,近300家自治区级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的会长、理事长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是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大背景下举办的,旨在帮助社会组织负责人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尽快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和国家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决策指示上来,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此,培训班邀请了区内外多位知名专家、教授亲自授课,全方位、多角度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办、国办46号文件,讲解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社会组织党建相关政策等关乎社会组织的内容。 我会秘书长郗志杰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课程设置合理、组织科学严密;起点高、落点实,非常及时、非常解渴,要把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将极大地提升协会业务能力,提高协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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