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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发展的分水岭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周玉树
在协会2016年年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12-27 14:22:06 阅读次数: 6041 来源: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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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树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各位代表: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所以,今年我们年会的主题是: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今天,我讲四个问题:第一、全国民办教育协会对修法的反应;第二、内蒙古民办教育的现状分析;第三、协会本年度的工作;第四、明年的工作要点。

 一、全国民办教育协会的有关会议情况

 11月21日我参加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在杭州组织召开的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座谈会。12月12日在北京参加了第八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这两个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连宁都对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作了解读。全国人大常委王佐书,严以新,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郭春鸣,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民办教育处处长韩劲红出席会议。在北京会议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严隽琪亲自讲话。

 在杭州会议上,全国民办教育的大咖们进行了小组发言、大会 交流。参加会议的人员是全国协会的副会长和各个省区的民办教育协会的会长。大家总的情绪是矛盾纠结,对修法评价不高。广州的一所大学董事长提出了一个“双坑理论”:注册成营利性民办学校,这是一个坑,是猝死,注册成非营利性学校是安乐死。因为注册成营利性民办学校既面临着高额税赋的压力,又面临着政策是否支持的压力。走这条路,死的快点。如果注册成非赢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的资金和财产都全部归学校所有,属于法人财产权,举办者虽然有管理权,但是没有财产所有权和分配权。这次修法取消了“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这一条。第19条提出:“非赢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也就是说,一个人投资了5000万建立一所学校,如果注册成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你从这所学校直接拿走50万元,就是违法的了。杭州会议上,几位发言的同志情绪都很低落,参加会议的学校代表没有一个是乐观的、高兴的。会议一直很压抑。我问很多学校的董事长,多数倾向于注册成营利性的,但是也都补充说等等看。大家说等的是四个文件:第一是国务院的实施条例,31条。另外三个文件分别是:一个是加强民办学校党建的文件,一个是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的注册办法,还有一个是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管理办法。这四个文件最近就要颁发。

 李连宁副主任委员针对与会者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做了专题报告。他指出,本次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最为核心的突破是划分了营利性办学和非营利性办学的界限,通过这次立法将给予民办学校自主选择办学性质的权利,从根本上厘清了长期困扰和制衡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性问题。他表示,此次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的通过体现了中央对于民办教育改革与扶持的空前力度,特别是明确了除义务教育阶段外,对高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的营利性办学实行全面放开的态势。针对保护民办教育举办者的财产权问题,他分析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的三个历史阶段中关于民办教育举办者财产权表述的演变历程,进一步明晰了新法在举办人财产权保护上取得的三大进步:一是明确了补偿制度,在综合考虑出资、办学效益、合理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给予奖励和补偿;二是取消过渡期,授权各省、直辖市等制定过渡方案;三是明确了要根据依照新法修改后的学校章程继续办学,给选择非营利性办学的学校在财产安排上也留出一定空间。

 2017年是国家教育政策发生巨大变化的 一年。新法从明年9月一日实施。全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有两点建议:第一,关于到底是注册成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学校,各个学校情况千差万别,要多学习、多观察、多思考、慎决策。一旦决策错了,后悔就来不及了。到了分水岭处,举办者的决策直接决定学校的命运。第二,关注地方人大和政府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在这方面,我们学会和各个民办学校要积极配合,建言献策,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二、内蒙古的民办教育现状分析

 全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之后,明年教育部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大会,贯彻新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表彰先进,促进全国民办教育的大力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内蒙古的民办教育状况如何呢?去年,协会做了一个《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发展报告(2015年)》,基本结论是:同全国发展的平均数相比,内蒙古的幼儿教育、中职教育和全国比较接近;差距最大的是民办高等教育,全国是23%,内蒙古是5.34%,在全国除了西藏以外倒数第一。其次是民办中小学,相差3倍左右。

 民办高等教育出事最多,在全国又最落后,原因出在哪里?关键在教育政策。2006年以后,自治区教育厅上报教育部共批准10所民办高等学校。合计11家,其中独立学院2所,高职9所。近几年,2所停止办学。每停办一所学校,教育厅麻烦一堆,长久不得消停。这种情况会停止吗?不会。全国民办高校有一个3000人在校生生存线,内蒙古的民办高等职业院绝大多数不到这个数字。学校批准了,所给招生计划很少,就像孩子生下来了缺少奶水,注定难以生存。我算了一下,全国民办高校招生计划占全国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约为23%,如果按照这样一个标准,内蒙古每年应该拨给民办高校的招生计划总数为26500多人,现在实际拨付的招生计划大约7000人左右。每年少拨给民办高校招生计划约20000人。如果把现有的民办高校每年多加2000名计划,民办高校很快可以起死回生。教育厅也就太平了。事实证明,越是发展的好的、大的民办高校,越是没有问题。越是在生存线上挣扎的学校,越容易出问题。所以,解决民办高校出事多的关键一条就是招生政策一视同仁,把该给民办教育的政策落到实处。当然,民办高校自身也要自强不息,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取得政府和学生的信任。确实提不上来的学校该淘汰的就淘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民办高校的加强管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民办中小学这一块内蒙古走过一段弯路。十几年前,内蒙古的通辽、赤峰、锡林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地区出现了很多设施精良、规模很大的民办中小学。后来,很多学校倒闭了。这段历史值得总结。

 三、协会2016年工作情况

 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立2年了,去年更多的是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今年协会的各项工作较去年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一)开展了对我区民办教育的研究工作

 在会议材料中有一本《内蒙古民办教育发展现状与提升研究》的册子,这个是协会从自治区社科联申请的课题。社科联资助了2万元。去年协会编写了《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发展报告(2015年)》。今年的这个课题研究就更深入。在此,我代表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感谢自治区社科联、感谢参与课题研究工作的学校和老师。 

 (二)加强了对会员单位的服务

 1.通过协会官网、官微及《内蒙古民办教育通讯》服务学校

 充分运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有关民办教育的最新政策及动态,做好教育信息交流服务工作。同时,协会非常注重对民办学校的宣传,各校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教学经验以及正能量的课外活动等都是协会网站上的活跃信息。今年协会将《内蒙古民办教育通讯》改版成了《内蒙古民办教育》,虽然今年只出了两期,但内容质量比去年都有所提高。

 2.通过开展活动服务学校

 (1)4月,协会组织“内蒙古2016年社会组织人才招聘会”。

 (2)5月,协会联合“2016年中央财政、内蒙古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邀请了北京大学三宽家长教育研究院的专家们在呼市国飞中学、明德学校、启东学校、娜荷芽双语学校开展了关于家庭教育的公益讲座

 (3)6月,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内蒙古社科联组织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暨呼和浩特地区社科普及周启动仪式”。

 (4)6月,协会与自治区教研室联合举办“全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设计评选活动”。

 (5)10月,协会组织区内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中小学一行80余人赴南京市考察学习。

 (6)11月,协会和内蒙古电视台少儿频道联系,组织全区民办中小学学生参加《语林大会》首届内蒙古中小学“蒙、汉、英”语言艺术电视大赛,各民办学校也是积极参与。

 (7)积极参加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今年的一年时间里我们先后组织了我区民办幼儿园参加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开展“幼儿足球万园工程”活动;“ 2016 全国学前教育发展大会暨第七届华南国际幼教产业博览会”。组织我区民办高校参加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

 (三)加强了同外省民办教育协会的交流

 今年,协会秘书长郗志杰去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江苏省民办教育协会、全国民办教育协会进行学习交流,进入全国的主流圈子。

 (四)强化制度建设,协会工作规范有序 

 协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比如:民主议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印章使用制度、工作签办制度等等。正是这些制度的制定,使协会的工作有据可依、规范有序。去年11月,自治区民政厅对我会工作进行了评估检查。今年3月份,评估结果公布,我会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

 (五)增加工作人员,保障工作质量

 目前协会有3名成员。郗志杰是秘书长,白贵平从协会借调到规划处,徐嘉彤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主要是负责协会网站工作以及协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还有一位是协会的咨询专家王润拽老处长。

 四、2017年的工作要点

 (一)配合自治区人大、教育厅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新法修改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内蒙古的相关配套办法应该在2017年9月1日前制定出来。在这期间,我会将配合自治区人大、教育厅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政策调研等工作。

 (二)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行业服务的作用

 协会要做好政府、教育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发挥联系政府和学校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把民办教育协会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代表性强、公信力高的社团组织。

 (三)组织各种活动,提升民办学校的管理与教学水平,增强民办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

 1.举办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相关讲座

 内容包括: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选择与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地位;民办学校税收与用地优惠政策;民办学校收费的优质优价原则与市场化改革方向;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创新与提升。

 2.开展民办学校教师论文的评选活动

 根据不同办学层次的学校,分别组织开展民办学校的教师论文评选活动,由协会联系相关单位,聘请专家进行评选。协会将编辑《内蒙古民办教师优秀论文集》,并将一、二等奖的论文推荐到《内蒙古教育》杂志上发表。

 3.开展内蒙古民办教育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 

 为展现我区民办教育实践者的风采,聚焦具有新思维、强素质、高境界的治学管理队伍,提高我区民办教育整体水平。协会将开展一系列民办教育评选表彰活动,希望通过此活动评选出一批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带领我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共同探索内蒙古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道路。

 4.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讲座

 2017年,协会将继续配合“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邀请北京大学三宽家长教育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在会员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希望通过讲座推动民办学校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传授科学教子方法,提高家长素质,帮助孩子成长。

 5.积极参加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自治区民政厅、社科联等相关单位的活动

 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举办的各类会议;参加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和自治区社科联组织的各类活动。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6.组织区内外以及国外的考察交流活动

 加强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以及各省(市)民办教育协会、科研机构的合作,联合开展国内、国外交流、考察和科研等活动。组织民办学校进行区内外交流考察活动,通过学习交流发现先进地区发展民办教育的经验,找出我区民办教育发展的差距,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发展。

 7.继续参加内蒙古电视台少儿频道组织的活动

 内蒙古电视台少儿频道2017年将继续举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的 “口才大赛”,协会还将组织我区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继续参加,一方面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一方面也是宣传我区民办学校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协会的工作还有一些不到位,服务还有一些不周到,敬请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简介

组织机构

  • 会长:周玉树
  • 常务副会长:许志勇、魏山虎
  • 副会长:左胜利、赵晓峰、张智勇、
  • 郝金良、成家、孟宪龙、苏德华
  • 张桂英、刘荣建、潘玉蓉、纪威宇
  • 郝建军、李淑芬、包广才、赵伟
  • 石彩霞、赵幼琨、王德才、孟昭阳
  • 张凯飞、马国柱、高昕、刘晨霞
  • 侯泽龙、孟保和、刘根、汲国威
  • 刘仕诚
  • 秘书长:郗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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