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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3 09:46:30 阅读次数: 3729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保障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部拟提请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进行修订。在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文件类型: .doc 6393ad3d73473bb28a1508bbcaddd4e2.doc (187.67 KB)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文件类型: .doc 5570758f449720adbc1a4770c7640075.doc (26.00 KB)

教育部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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